国务院安委会第一督查组在陕西省开展督查工作

 

国务院安委会第一督查组在陕西省开展督查工作


  9月9日至10日,国务院安委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第一督查组在陕西省西安市、汉中市、咸阳市、黄陵县等市县进行督查。

  9日下午,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付建华带队的第二小组到达咸阳市,听取了咸阳市政府关于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的汇报,随后深入彬长矿区进行督查。

  10日上午督查组在咸阳市长武县分别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和亭兰煤矿的汇报,随后付建华带队下井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付建华强调:要加强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提高煤巷管理水平,防止片帮和自燃;加强监控系统的管理,严密监控瓦斯情况,解决好“三同时”的一系列问题。

付建华带队下井检查

在陕煤集团彬长煤业公司检查

  10日下午督查组来到位于咸阳市彬县的陕煤集团彬长矿区开发建设公司,分别听取了彬县和彬长公司隐患排查和矿区规划的汇报。付建华强调,彬长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建设和试生产,针对矿区采煤条件较差,彬长公司要加大安全投入,对瓦斯、自燃、水等灾害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制订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并通报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38号)文件,要求山区存在洪水淹井隐患的矿井,在暴雨等恶劣天气期间要立即停工撤人,不得进行井下作业。

  随后督查组将赴黄陵矿业集团公司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