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管理职责

 

 

 

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管理职责

 


 

一、综合平衡、协调与其它行业的关系;负责全市煤矿的总体规划审查、上报和行业的统计工作;协同上级部门对施工企业的资质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全市煤矿实施日常的生产技术指导;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煤炭资源整合矿井的监督管理;负责审查、上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年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煤矿环境保护工作。

 

   三、贯彻矿山安全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负责煤矿安全技措工程和“一通三防”以及防治水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煤炭系统事故、灾害的抢险救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

 

四、协调、组织全市煤矿“五职”矿长、安全管理人员、乡镇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五、在国家宏观计划指导下,负责审查、上报煤炭运销计划,及时提供煤炭运销市场信息;整顿煤炭经营秩序,负责煤炭经营资格的审查、上报和日常管理;协调产、运、需关系;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煤炭产品质量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