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全民文明素质教育活动考评奖惩办法

 

安监局全民文明素质教育活动

考评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全民文明素质教育工程的实施,我局把各项任务纳入各科室绩效考核,使文明素质教育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1、对我局年底评选的“十佳”文明科室和个人除颁发奖状证书外,给予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

 2、对及时、如实举报违反本单位文明创建有关规定的现象,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单位应对举报者每举报一次给予10元奖励。

 3、年底评选出“先进个人”“文明标兵”“文明科室”,局机关除颁发奖状证书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把文明素质教育工程纳入年底目标考核,根据考评结果,先进科室和部门,局机关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