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济源市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07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年”和“攻坚年”。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总工会、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开展2OO7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安监政法〔2007116)精神和要求,从6130日,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我市深入开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安全发展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以构建和谐济源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年”和“攻坚年”这条主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活动主题

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三、活动时间

20076130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610

四、组织机构

成立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田志华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卢新来 、市安监局局长蒋法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纪昌、市文广局副书记王庄元、市总工会副主席杨军旗、团市委副书记黄华等为成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局长蒋法生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苗军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安监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部暑和指导本区域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行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本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作出部暑和安排。特别是煤炭、建设、公安、交通、旅游、教育、电力、水利、林业、国土、电信等部门要作出详细安排和部署。

五、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首日活动

 1、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61,市政府副市长田志华同志在济源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乡镇、社区都要积极参与这一宣传活动。同时,济源电视台开辟“安全生产”时段,定期或不定期播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专题、访谈、公益广告等,在济源日报开辟“安全生产月”专题栏目,刊登安全生产文章和安全生产公益广告。

 2、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机关和公共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横幅2-3条;各企事业单位要在单位门口悬挂安会生产横幅1条,单位内部悬挂横幅1条以上,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画和布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板报等,大力营造活动氛围。各行政村、居委会要出1-2期安全板报。

 ()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610日为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咨询日以直接面向广大市民和交流互动的方式,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紧紧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活动主题,解疑释惑,传播知识,开展安全生产咨询。

 1、地点:宣化大街(老市委、政府门口)

 2、时间:6月10

 3、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事业单位在宣化大街设立咨询台1个、宣传版面2块、悬挂安全宣传条幅1条,9日下午l8:O0时以前版面、横幅到位,108:00时前咨询台、人员到位。

  宣化大街除了精心布置环境、营造气氛外,还将举行安全谜语有奖竞猜、“平安宝贝”儿童安全绘画、安全经验成果展示活动等,要通过丰富咨询日活动内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等提高群众的兴趣,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使更多群众受到教育,使咨询日活动取得明显实效。

 ()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印发《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各个行业与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书刊、图片、画册、宣传页等资料,普及安全生产法制知识。

“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监局要聘请安全专家在文化城举行一场安全生产形势报告会。

 (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宣传和有奖知识竞赛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颁布,61实施。各单位、各部门要利用《条例》颁布实施有利时机,采取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现场咨询、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条例》,把《条例》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宣传到各类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使全社会关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形成强大的法制氛围,依靠群众和媒体进行有效监督。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济源日报社要联合在《济源日报》上举办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为主的知识竞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好、配合好竞赛活动。

()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宣传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采取举办培训班、播放录像、网络传播等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活动,普及生产、生活中的安全知识、急救知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安全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每一个职工包括经营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都要接受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及矿山等行业要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方面的学习和培训。有关部门、有关机构要以“安全生产月 ”活动为契机,从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开展“学习岗位安全规程,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大力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操作、习惯性违章作业和习惯性违章指挥活动,以“零违章”保“零事故”。各项活动要有安排、有落实、有记录,市安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

()开展收看安全电影《危机时刻》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按照省安监局要求,在文化城为全市生产经营单位放映一场安全电影《危机时刻》(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各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要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推动安全生产规范化和标准化。有关部门、企业要结合本部门、本企业特点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评比活动。

()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今年“安康杯”竞赛主题是“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提高素质、促进和谐”。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要踊跃报名参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是市总工会、市安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动员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大力宣传竞赛活动,组织好报名工作,竞赛办公室在活动期间要对竞赛活动进行具体指导、检查、考核、使竞赛活动取得实效。同时,7月份,市总工会、市安监局要召开一次“安康杯”竞赛活动经验交流会。

()开展农村“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大力倡导“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宣传的触角伸向农村,伸向农村的家庭、学校、乡村企业、田间地头。各行政村安全员要在农村布置“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重视组织安全文艺下乡活动,以群众浅显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教育农民学安全、懂安全、会安全,提高农民和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十一)开展安全知识进万家活动

1、深化“小手拉大手,安全进万家”活动。市安监局、市教体局免费向各中小学校发放《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学校给学生们上安全课,通过学生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传递到每个家庭。同时,6月份市教体局要组织各中小学校校长、安全员开一次中小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会。

2、开展“安全服务送下乡”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一支咨询服务队到厂矿、社区、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咨询服务活动,通过活动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直接送到基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达到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目标。

(十二)开展亲情化安全生产宣传用语征集活动

市安监局、济源日报社等单位要联合开展亲情化安全生产宣传用语征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参加。

(十三)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查找和及时了解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

(十四)开展安全生产热线咨询服务

市安监局于64日至68,连续一周,每天12:3O-l4:30两小时,开展安全生产热线咨询服务。咨询电话:6633878

(十五)配合搞好“安全生产月”全省性活动

主要包括:“2007年首届中原安全论坛”、全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工伤保险知识竞赛、送安全文化下基层等。全省性活动由省“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在活动的安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等各个环节上抓好落实,保障活动有效进行。

(二)及早动手,制定方案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按照全市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及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要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注重实效。活动方案要紧密联系生产经营实际,贴近公众生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吸引力,力求使活动收到更好的效果,使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深入人心

(三)积极主动,发挥主体作用

1、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以及广大农村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体,必须做到:厂(矿、店、校)区有标语,车间班组有板报,社区有图片展,农村有活动,并积极播放宣教片。

2、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开展活动的有利时机,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把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措施和落实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强化安全管理的有效手段,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中。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查找事故隐患,解决存在问题,保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3、广大从业人员、师生都要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做到人人关注安全,事事注意安全。

(四)加强“安全生产月”的新闻报道工作

济源日报、济源电台、济源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广泛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全民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的不断好转,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活动情况汇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时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安排部署情况于528日前上报,610日咨询日情况于11日前上报,整个活动总结于73日前上报)。同时,各单位在新闻媒体上要做好活动开展的宣传报道。

济源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

联系电话:663387866330436633972(传真)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